来源日期: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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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起实施新的就业与养老金兼得规则 发布于2026年5月22日 - Service Public / 法律与行政信息局(总理府)
2026年社会保障融资法修改了自2027年1月1日起的就业与养老金兼得制度。从该日期起退休的人员将适用新规则。Service Public为您详解。

图片1 图片来源:Monster Ztudio - stock.adobe.com
就业与养老金兼得(CER)允许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重新从事或继续从事职业活动。从2027年起,该制度将进行改革。不再区分全额兼得和限额兼得,仅考虑年龄因素。
具体规定如下。
法定最低退休年龄之前
您在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之前获准退休后,重新从事或继续从事职业活动:您的职业收入金额(以及替代性收入,特别是病假每日津贴)将从您的养老金中全额扣除,从第一欧元开始计算。
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至67岁(自动全额比率年龄)之间
您在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至67岁之间获准退休,并重新从事或继续从事职业活动:如果您的收入不超过7,000欧元,您可以在67岁之前将养老金与职业收入(及替代性收入)兼得。如果您的职业收入(及替代性收入)超过7,000欧元,您的养老金将减少超出金额的50%。
67岁及以上(自动全额比率年龄)
您在67岁或之后获准退休,并重新从事或继续从事职业活动:您可以全额兼得养老金与职业收入及替代性收入(无上限)。在此活动期间缴纳的社保费用可能有助于您获得新的退休权利。
法律文本与参考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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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的就业与养老金兼得 Service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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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就业与养老金兼得 Service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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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问题第11595号:就业与养老金兼得 国民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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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养老金兼得 劳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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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融资法通过:了解主要退休措施 国家养老保险基金 (C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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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权利正在演变! 国家养老保险基金 (C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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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养老金兼得 国家退休服务处 (SRE) - 公共财政部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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