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5-26
经济生活简化法
内部规章提交方式有所调整 发布于 2026年5月27日 - Entreprendre Service Public / 法律与行政信息局(总理府)
2026年5月26日颁布的《经济生活简化法》简化了企业的行政手续。因此,企业内部规章的提交方式发生了变化。具体说明如下。

《经济生活简化法》确认了企业内部规章提交方式的变更。
此前,为生效内部规章,必须将其提交至劳资调解委员会书记官室。如今,该步骤已被取消。
其他手续仍然有效:内部规章必须告知员工,并报送劳动监察部门。
此外,内部规章在实施前仍须事先提交给企业经济社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尽管该意见仅为咨询性质。
《劳动法典》L. 1311-2条规定,拥有至少50名员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内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