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5-28
《简化经济生活法》
商业租赁:变化要点 发布于2026年5月29日 - Entreprendre Service Public / 法律与行政信息局(总理府)
2026年5月26日《简化经济生活法》包含多项涉及商业租赁的措施。详情如下。

承租人可要求按月支付租金
为保护商业租赁承租人的现金流,《简化经济生活法》现允许其要求按月支付租金。
相关场所须用于开展以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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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或批发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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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商业或手工业性质的服务业务。
该规定适用于截至2026年5月26日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以及新签订或续订的租赁合同。
要求按月支付租金的前提是,承租人不存在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情况,且相关款项此前未提出争议。
加强对租金调整的规范
在商业租赁租金调整中,可以引入指数化条款,使租金金额随商业租赁指数(ILC)的变化而调整。
为更好地规范此类指数化条款,《简化经济生活法》新增规定:合同中可加入一项条款,其目的或效果为“以相同比例同时限制商业租赁指数年度变动在租金调整中的上行和下行幅度”。此类条款被称为“隧道式指数化”条款。
该措施适用于自2026年5月28日起签订或续订的租赁合同。
关于押金的新规定
押金金额上限 《简化经济生活法》规定,商业租赁押金的金额上限为一个季度的租金。
该上限同样适用于“为确保租赁合同良好履行而要求的各类财产、证券、承诺及担保的价值”。
该措施适用于新签订或续订的租赁合同。
权利转移情形下返还义务的承继规则变更 该法还就租赁场所的权利转移(出售、赠与、继承)引入了新规定。今后,向承租人返还作为担保支付的款项的义务应转移给新的出租人。此前,该义务由收取押金的原出租人承担。
因此,权利转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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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他担保方式(如质押 : titleContent 或保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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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转让方在6个月内向承租人返还相关文件并办理必要的解除手续 : titleContent。
该规定适用于自2026年8月26日(即《简化经济生活法》颁布后3个月)起发生的权利转移。
设立押金返还期限 最后,《简化经济生活法》规定了押金的返还期限。期限为3个月,自“向出租人或其代理人亲自交付钥匙,或通过挂号信并要求回执的方式交付钥匙之日起计算”。
其他担保(银行保函、抵押等)的返还期限定为6个月。
上述规定适用于截至2026年5月26日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且相关场所的钥匙交付发生在2026年8月26日之后的情形。
法律依据与参考
另见
债务人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但不丧失对该财产的占有。
通过法律行为终止造成障碍的情形的行为。例如:解除查封、解除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