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4-12
雇主是否侵犯了员工自发连接时的断联权? 发布于2026年4月13日 - Entreprendre Service Public / 法律与行政信息局(总理府)
在2026年3月25日的一项裁决中,法国最高法院指出,只要员工自发决定在非工作时间连接,就不存在侵犯员工断联权的情况。

一名员工因医生认定其不适合工作而被解雇。他声称解雇不合法,并因雇主侵犯其断联权而要求赔偿。在他病假期间,他自发连接到工作岗位,回复电子邮件并执行与其职位相关的任务。他声称公司内部没有建立关于断联权的机制。
断联权定义为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不使用专业数字工具的权利。该权利载于《劳动法》第L2242-17条第7款。
上诉法院指出,员工是自发处理电子邮件的。即使雇主未制定有关断联权的章程或机制,也未证明存在立即回复的义务。事实上,根据现有证据,雇主确实尊重了员工的断联权,并未强迫其回复电子邮件。法院强调,员工选择在病假期间自发连接并处理工作邮件。法院未支持员工的诉求。员工遂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法国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它重申,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雇主强迫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回复邮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雇主没有施加义务,员工自愿决定在非工作时间处理邮件。这些电子邮件属于自动通知,员工并无义务回复。因此,不构成对断联权的侵犯。

